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市〔2020〕94号
有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监管,加大对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打击力度,请你厅对近期部分申报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业绩真实性和规模指标进行核查,并将企业业绩实地核查汇总表、企业业绩实地核查记录表报我司企业资质审查处。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申报业绩涉嫌弄虚作假的,需将有关证据材料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虚假业绩信息报送表一并反馈。(表格下载地址:http://jzsc.mohurd.gov.cn/xjyjtb)
根据核查结果,我司将会同有关司局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企业资质行为的企业予以警告,且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对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且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我司将适时组织对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对核查工作不认真或出具虚假核查意见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