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穗建筑〔2020〕4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广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州市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房建在建项目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12月17日起, 我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一律按规定实施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只允许开立施工总承包单位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停止开立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停止向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款;已开立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户的建设工程项目,且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仍有余额的,在2021年3月1日前的过渡期间,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户应逐步结清账户余额,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过渡。
二、从2021年3月1日起,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全面停止使用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户发放工资,所有工程全部采用项目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