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穗建筑〔2022〕7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领域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预警警示功能(2.0版)基础上,升级开发了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预警警示功能(3.0版),现将试运行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9月10日起,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预警警示功能(3.0版),原预警警示功能(2.0版)同时停止执行。
二、本次预警警示功能(3.0版)设有实名制预警7项,警示6项;工资分账预警5项,警示6项。具体规则和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三、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0月9日为预警警示功能(3.0版)的试运行过渡期,平台仅发出预警警示,不正式进行管理行为信息记录,各单位应在运行过渡期充分学习掌握相关规则和办理流程。2022年10月10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工程)将按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有关规定,对未按要求及时处理并反馈信息的责任单位正式进行管理行为信息记录,交通、水务、园林等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四、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预警警示功能(3.0版)咨询工作并协助指导各区开展业务咨询工作。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20-32257000转1。
附件:
1.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预警警示流程及规则(3.0版)
2.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预警警示(3.0版)规则及处理流程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